关于做好市直与党组织失去联系党员管理及处置工作的通知
(转孝感市机关工委文件)
市直各有关单位:
根据党员组织关系集中排查工作安排和市委组织部通知要求,8月10日前,市直各有关单位须完成失联党员规范管理和组织处置工作,现将有关要求明确如下:
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按照省委组织部《关于印发<关于开展党员党组织关系集中排查工作方案>的通知》(鄂组通【2016】6号文件)要求,坚持慎重、妥善处置原则,于8月10日前完成相关人员的管理和处置工作。
要按照“一人一表”的要求,认真填写《与党组织失去联系党员排查工作登记表》(鄂组通【2016】6号文件的附件2),及时召开支委会形成初步处置意见,经基层党委预审后,召开支部大会表决通过,对作出限期改正处置的,由基层党委集体研究审批;对作出劝退、除名处置的,由基层党委研究提出审批意见,报市委市直机关工委审查批准.
市委市直机关工委
2016年8月4日
SAOMIAOFENXIANG